特殊生遭嘲諷後反擊,算霸凌還是鬥毆?專家解析校園霸凌判定的灰色地帶
文/陳利銘、薛秀宜
因被欺負而還手,是霸凌嗎?
小南是高一學生,有亞斯伯格症及情緒障礙,有時會發出怪聲,偶爾會情緒失控。對於部分同學們來說,小南是個有點麻煩的存在,好像要處處遷就他,同學們也不喜歡他。
有一天在上體育課的時候,小南被球不小心擊中,便開始情緒激動了起來,有一些同學見狀出言嘲諷,小南更加失控,隨手拿起身旁的掃把,作勢要揮打同學。小強看到頗感不爽,過去推了小南三下,小南想反擊,但卻被推倒在地,被同學幹譙。旁觀的同學,有人出聲制止,有人嘻笑,而這一幕都被同學用手機拍了下來,並在網路上爆料。網友們開始群起公審,這是「校園霸凌」、「欺負特殊生」、「先激怒特殊生再公審,根本就是霸凌!」
老師想了解發生了什麼,便開始詢問同學及當事人。
小南說:「有人拿球打我,而且言語霸凌我!」
小強說:「他拿掃把想打人,是小南先動手的,我只是反擊、保護大家。」
小南接著說:「是你推倒我,還打我,你亂講話。」
小強則回說:「同學都有看到,是你先拿掃把想打人,而且,當時你也有動手。」
對老師及校方來說,這個案例在判定上有點棘手,因為小南的確拿掃把揮動作勢打人,而且,推擠時也有動手,看來是有反擊行為,不是很確定這到底是校園霸凌或是同學鬥毆?
以上是新聞中的案例,發生的霸凌、被霸凌與被霸凌後反擊等一連串的過程,有人認為因為有反擊,應該屬於雙方鬥毆事件處理,但這幾件行為應該分別待之。
被霸凌與反擊是兩件事
一、受凌後反擊,霸凌事實仍存在。
若霸凌是發生在弱勢族群,如身心障礙生、內向害羞學生身上,那麼,無力反抗的情況比較容易觀察到。若霸凌發生在其他特殊學生身上,如同志、跨性別者、外籍生、父母吸毒均入獄……等,這情況就變得較複雜並難以判斷。例如,父母吸毒均入獄的A生,被全班多數人看不起、被嘲笑、排擠,A生一生氣就會想反擊回嘴咒罵或作勢打人,若學校及老師認為A生有攻擊行為而視之為霸凌者,或是認為A生也有反擊所以不是被霸凌,都可能會造成誤判。因為,以此例來說,A生被全班多數人看不起、被嘲笑、排擠,這就是霸凌,因此A生應屬於「反擊型的受凌者」,不能因為A生有反擊行為,而認定為非受凌者。
二、受凌者有動手反擊,霸凌者也不可免責。
一般家長或老師可能會認為:當事人有動手反擊,就不算是霸凌,算是鬥毆。但這種推論並不正確,例如A生在路上騎車,看了身旁的流氓學生一眼,結果被嗆聲並圍毆,A生為了保護自己而回擊了兩拳。在法律上不能因為A生回擊,所以流氓學生沒有犯下傷害罪,而且A生的反擊有可能屬於正當防衛行為,那群流氓學生所犯的傷害罪不會因此免責。同樣的道理用在霸凌上,若受凌者動手反擊,霸凌者的霸凌行為仍屬存在,並不能免責。
三、受凌者有動口反擊,霸凌事實依舊在。
若霸凌情境改換為言語霸凌,A生的個性並不討喜,班上好幾位同學不喜歡他,會言語攻擊、威脅、嘲笑,而A生也回嘴反罵,那麼,這樣算不算是霸凌呢?以這個情境來說,A生被好幾位同學持續言語攻擊,這已符合霸凌四大特徵:持續發生、惡意行為、侵害樣態、傷害結果,因此的確屬於霸凌事件。縱使A生回嘴反罵,也無礙於本情境的霸凌判定。
以加害者的持續攻擊行為來判定
結論是不能因為受凌者有言語反擊或行為反擊,就認定不屬於霸凌,這樣將造成誤判。建議以加害者的持續攻擊行為來判定,若加害者有持續的惡意攻擊或戲弄行為,就是霸凌行為,因為受害者無力反抗或反抗無效,而使得攻擊或戲弄行為不斷發生。受害者的反擊,是屬於正當防衛或是屬於防衛過當的攻擊行為,這得分別論之,若是正當防衛,則無礙於霸凌事件的判定;若是防衛過當,如持榔頭反擊,打傷霸凌者,雖無礙於霸凌事件的判定,但應界定為「霸凌事件的受凌者,具有持鈍器傷人的傷害行為」。因此,一為當事人被霸凌的事件,一為當事人持鈍器傷人事件,應分別論之。
因此,在小南案例的判定上,班上的同學覺得小南很麻煩,出言譏諷他,小南應該是被言語霸凌的受凌者。再看小南雖被球打到而情緒躁動,可能是被同學故意砸球,也可能是不小心被打到,情緒躁動之後又被同學們言語嘲諷,而且被小強推倒並怒罵;小南拿掃把揮舞的行為及與小強相互拉扯的行為,前者有可能是被言語霸凌後的反抗行為,也有可能是情緒躁動的失控行為;後者則屬於雙方鬥毆之拉扯。這兩者可能會讓人誤以為因小南有動手,而被誤認為是鬥毆。所以,揮掃把及拉扯行為,並不會改變小南被霸凌的事實。
●本文摘選自親子天下出版之《是不是霸凌,誰說了算?【全情境解方升級版】:直擊教育現場實況,給家長老師的霸凌防制實踐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