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也會犯錯」的文法?英文,原來這麼有意思!
文/林步昇
四年多前,編輯來信詢問我是否有空檔與意願接下本書的翻譯工作,內心其實多有掙扎。一方面,雖然不敢說自己深諳英文語法,但這些年來,無論是教學或翻譯工作都得跟語法「交手」,也算是累積了些許心得,相信藉由細讀這位《紐約客》雜誌(New Yorker)資深編輯的回憶錄,可以獲得不同的刺激與啟發;但另一方面,基於我過去翻譯語法相關書籍的經驗,工作的痛苦指數絕對會等比級數上升,因為作者在舉例說明各項語法原則時,經常會節錄不同類型小說或文體的段落,儼然要譯者同時處理多個文本。這無疑考驗著隨時切換文字風格、出入迥異語境的能力,稍有大意,中英文對照起來就會顯得滑稽不堪。
幾經考慮,我的好奇心還是戰勝了恐懼, 畢竟《紐約客》精準優美的行文、豐富多元的選材向來受到全球讀者的喜愛,而作者瑪莉.諾里斯對文壇大師手稿第一手的觀察與分享,想必會帶來不少珍貴的洞見。果不其然,收穫滿滿(但翻譯過程中好幾度想坐時光機,回到過去阻止自己接案),下文整理幾點心得供各位讀者參考。
►從「總統也會犯錯」的文法說起
本書原文書名《Between You & Me: Confessions of a Comma Queen》,其實就巧妙濃縮了諾里斯女士要旨。首先,「Between You & Me」正是第四章的主軸,探討主格與受格的正確用法。臺灣國中英文課就教過介系詞(between)後面接受格(you與me)的規則,因此「between you and I」理應是錯誤的用法。但也許任誰都沒想到,這個會讓英文老師為之氣結的基本錯誤,居然出現在英國大文豪莎士比亞名作《威尼斯商人》(The Merchant of Venice)之中。
而誤把主格當受格更是「總統級錯誤」,因為連口才便給的美國前總統歐巴馬都會口誤成「President Bush graciously invited Michelle and I」(應該是「Michelle and me」才對),而且類似例子還不少。諾里斯女士在調侃之餘,也不忘提醒讀者只要受格位置出現兩個以上的代名詞,不妨把代名詞順序調換,檢查是否不小心誤用。
不過,如果從語言學家的角度來看,這個語言現象可能源自從小「矯枉過正(hypercorrection)」,即師長百般叮嚀孩子在造句時,主詞要先提其他人比較有禮貌(someone and I),同時又禁止孩子胡亂把「me」當主詞(me and my friend are going to a party),導致孩子長大後自我審查過度。
►「標點必較/校」的職人精神
另外,「Between You & Me」本身也是實用英文片語,字面上是「你我之間」,其實是傾訴心事前叮嚀對方保密,也正好呼應後頭的「Confessions(告白)」一字。當然,此處諾里斯女士僅是利用雙關語,充分反映她幽默的個性,畢竟既然書都上市了,何來祕密可言呢?
部分讀者此時可能也會納悶,為何不直接用「Between You and Me」,而是要用「&」這個符號代替「and」呢?諾里斯女士在《紐約客》網站上「Comma Queen」的系列影片也提到,自己因為在封面用了這個符號被讀者客訴。追根究柢,「&」(讀作am-per-sand)其實是拉丁文「et」(即「and」)的合體,數百年前曾是英文第二十七個字母,當時小孩背誦到最後幾個字母會讀「X, Y, Z, and per se and」,久而久之就糊在一起,變成「ampersand」了。
就我合理推論,諾里斯女士之所以用了這個符號,除了放在封面上顯得優美大方之外,更是因為她洋洋灑灑用整整四章討論各種標點符號,占全書將近二分之一的篇幅,「&」與「Comma Queen」毋寧都暗示標點符號在日常編輯工作中角色吃重。
►擇善固執卻保有內心的溫柔
而既然是「告白」,書中少不了作者夾敘點綴人生故事的曲折。我以往對文字編輯的想像貧瘠,不脫出身於書香世家,或求學期間總是名列前茅的模範生,總之多少有些不食人間煙火;然而,諾里斯女士從小工作經驗卻十分「接地氣」,舉凡足癬檢查、服裝租借、牛奶送貨、包裝乾酪、洗碗、收銀等樣樣皆通,或許因此培養了她對各種語境的敏感度。
諾里斯女士在最後一章揮灑自己對鉛筆的熱愛,她甚至會參加鉛筆派對、參觀削鉛筆機博物館、寫客訴信給廠商表達對瑕疵品的不滿,即使無法從中獲得共鳴的讀者,也不難感受到她擇善固執的職人性格。
而最令我動容的「告白」,莫過於第三章針對語言性別問題的討論,諾里斯先運用大量實例來釐清陰陽性代名詞與人稱單複數的爭論,結尾卻話鋒一轉,提到自己親弟弟(現在是妹妹)的性別認同,原本純屬語法陰陽性的抽象區別,如今在真實生活中有了切身體會。翻譯到以下諾里斯母親與她的對話,我不禁鼻酸(容我在此僅引述原文,中譯可見第三章最後一段):
“He looks kind of cute, doesn’t he?” Mom said to me.
“She,” I said, as Dee beamed. “She looks kind of cute.”
整體來說,本書語法相關篇幅雖然占了一半左右,但卻是由生命經驗串連而成,讀起來鮮少有覺得枯燥的時刻(當然,這也跟我所學背景有關)。
►保守與進步的權衡、包容所有人的彈性
而最精采之處往往是諾里斯女士自我辯證的過程,她固然在編輯文稿時有不願妥協的原則,但溝通上卻能保持「理直氣和」的態度,也不吝於提出各個學派的見解,譬如描述派(descriptivism)與規範派(prescriptivism)的拉鋸戰,前者較重視觀察日常用語的轉變,後者較嚴謹看待用法的正確與否。
但描述派似乎逐漸占上風,《紐約客》奉為圭臬的韋氏詞典公司(Merriam-Webster)在二○一九年收錄了「they」的第三人稱單數用法,定義為「非二元的性別認同者」,也成為當年的年度代表字。美國心理協會(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同年十月在最新學術寫作指引中,認同「they」當作第三人稱單數使用,等於正式為其背書,單數的「they」不再只是口語俚俗的範疇。
由此可見,語言本質上就具備包容的彈性,始終在保守與進步之間求取平衡,唯有「不漏接任何一個人」,才能實現「Language for All(所有人的語言)」之理想。諾里斯女士在書中想方設法規避「they」的單數用法,不曉得如今是否願意調整想法?
►學英文很厭世?其實英文真的很有事
本書適合所有對英文有興趣的學習者與教師閱讀,準備SAT或ACT(美國版的大學學科能力測驗)的考生可以直接略讀第四章到第八章,因為主詞與受詞、關係代名詞、各種標點符號是語法考試項目(Writing and Language)的一大重點,有助解決常見的疑惑。
但即使是讀英文讀到厭世或極度討厭英文的讀者,也可以直接跳到第九章,看看《紐約客》編輯如何處理各種不堪入目卻又帶狠勁的髒話,說不定會稍稍對學英文這件事改觀,況且就算再厭世,應該也能大喊「F*ck This Sh*t」來療癒舒心。
最後,感謝出版社與責任編輯對我的信任與包容,以及蘇正隆老師在推薦序中的肯定,讀來真的不敢當;當初修習蘇老師的《翻譯專業實務》這門課獲益良多,拓展了對翻譯出版工作的視野,至今難忘。
身為本書譯者,看到自己的「孩子」居然有機會改版上市(應該是短短的譯者生涯頭一遭),著實感到與有榮焉。衷心盼望這本書除了讓讀者一窺英文語用的趣味與編輯工作的實務,更有助傳達一項觀念:許多令英文苦手「聞之色變」的語法,其實並不是牢不可破的「一塊鐵板」(規則),而是不斷在演化蛻變的「一套工具」(策略)。唯有懂得依照不同場合(語境)用字遣詞、適切地表情達意,才能達到有效溝通的目的。但話說回來,豈止學習英文如此,學習其他語言又何嘗不是呢?
以上忝為譯者的告白,但願能搭起諾里斯女士與中文讀者之間的橋梁(Between Norris & Her Chinese Readers: Confessions of a Translator)。
●本文摘選自經濟新潮社/城邦文化所出版之《英文的奧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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