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茂生/司法與社福,能夠為收容少年做什麼?──《每一個都是「我們的」孩子》推薦序

聯合新聞網 寶瓶文化
書名:《每一個都是「我們的」孩子:文國士與家園的漂浪少年》 作者:文國士 出...

文/李茂生(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伴同與關懷,帶給收容少年溫暖的歸屬

這是我為文國士寫的第二篇推薦序。他的這本新書名為《每一個都是「我們的」孩子──文國士與家園的漂浪少年》。他的第一本書名叫《走過愛的蠻荒》,我在推薦文中寫了一段話:

真正吸引我的不是以上對於正常與異常間區隔的觀察,而是一位被社會以及自己逼到這個區隔的邊緣,充滿了不安與焦躁的個人,是如何擺脫這個桎梏而開創自己的未來,甚至將自己的人生經驗運用到與其相關的人際關係上的故事。其實,本書的後半段已經超越了一個精神病患之子是如何擺脫桎梏,尋獲生存意義的框架,而是更進一步擴及到「面對一位站在懸崖邊緣的人,你能夠做什麼」的境界。

而這本新書,寫的正是他探索「能夠做什麼」的心路歷程。

作者在當過兩年偏鄉教師後,目前在陳綢兒少家園擔任生活輔導老師。本書就是在這四年中,他所碰觸到的少年的人生片段。

雖然看不出作者有什麼特殊的相處技巧或專業技能(他說他正在讀第二個碩士學位,研究諮商理論與技巧),但始終如一的伴同與關懷卻是令人動容。比諸專業的冷漠,出於人格特質的溫暖才是不變的定理。作者在本書的字裡行間,充分地展現出這份人格特質。他說文字有特殊的魅力,透過文字可以達成深層的溝通。那麼透過這份人格特質,到底能夠深入理解到何等程度?到底能夠協助這些收容少年得到怎樣的溫暖歸屬?

本書介紹了一些作者於這四年所接觸的案例,不論是流離顛沛的小岳,還是反覆不斷無法控制情緒暴動的阿超,每個案件都觸及了令人唏噓的深層。其中小岳的故事,不知為何真的令我落淚。這麼小,卻無歸屬之處,我不禁怨嘆這個社會到底怎麼了。作者刻意地將失敗與無奈的故事置於前面,後頭則是幾則勉強算是有些許成就的故事,但我還是感受到「慘勝」的遺韻。

社福單位收容司法少年的困境

收容於兒少福利設施中的少年,不論其身分是司法少年抑或社福少年(編註),究其根源不外是成長過程中不甚順利的境遇,不管是其物質上的供給抑或精神上的羈絆,均不足以提供得令其健全自我成長的資源。

民國八十六年時,我鑑於對犯罪少年,法律僅提供「社會內處遇的保護管束」與「設施拘禁式的少年輔育院與少年監獄收容」這兩種最終的待遇,所以除了將少年輔育院與少年監獄改制成矯正學校(這個工作也是最近才全部達成)外,另創設了中間型的社會安置處分,這就是「司法少年」的由來。法官可以裁定將少年收容於比矯正學校更溫馨、更寬容、更有機會接觸外邊社會的社福機構。

不過,多年來屢屢聽聞社福機構拒收司法少年,不僅是因為其成長環境更為複雜、外顯的行為很難糾正,縱然予以積極地關懷與協助,也少有成就外,更重要的是收容司法少年時的經費來源。

當年,我特地為此拜訪了在台中的兒童局(現已整編進入衛生福利部),商量收容經費,不料卻得到兒童局無法支應收容費用的回覆,說既然是司法裁進來的,那就應該由司法院負擔。我當場傻眼。從來都沒聽聞法官判某人入監服刑,司法還要負擔收容費用。司法與行政的分立分工,不是三權分立的基本嗎?然而,兒童局堅持只有社福少年是他們的責任,司法少年他們不熟,僅能「代管」。

結果,我只好回去求司法院。司法院為此特別編列了預算,並逐年增加收容費用,當預算用完,即無法再裁定少年至社福機構收容。在此情況下,法院也只好「省吃儉用」。

不過,問題更大的是司法院僅能提供少年日常生活所需的經費,其餘教師、社工、生活輔導員的薪資以及設施修繕等費用是無法編列的。於是造成社福單位收容社福少年時所得補助,遠高於收容司法少年時從司法院所能得到的補助。這當然會造成社福機構不願意收容司法少年的現象。一旦收容,那麼勢必增加每個人的工作負擔,已經是寅吃卯糧的機構哪經得起這種摧殘。

文國士的這本書中,有談到這個困境。

我們有滿滿的意願陪他們好好走一段路,但我們沒有滿滿的氣力牽著每一雙手。一般家庭裡,父母對一、兩個小孩就常常費力到升天。我們每個生輔老師要對上四到七名不等的孩子,每個孩子都有自己特別辛苦的故事,也都有需要被細心看顧的需求。

但很遺憾,我們的社會對於這些生命是陌生的,而政府投注於這些生命的資源亦極其有限。多數的安置機構是由民間經營,得自行背負龐大的財務壓力,以及在吃緊的人力下,維繫照顧的品質。

生輔老師與社工,將自己安置在哪裡?

本書在最後匆匆介紹了一下作者的工作夥伴。他們都必須兼職養家,這幾乎是所有夥伴的宿命。有的務農,有人在飲料店打工,也有人兼差當熊貓外送。收容少年都需要愛,但是能夠給愛的生輔老師與社工,其工作卻是最缺乏社會資源與愛的職位。對於已經是日常的人事更迭,文國士說:

而累極了或倦怠時,難免心生疑惑:少年們安置在我們這裡,但我們該將自己安置在哪裡?因此不時地,我們需要緩下來,梳理自己,也看顧夥伴。

我們該將自己安置在哪裡?這真的是一字一血淚。

最美麗的奉獻

讀過「報導者」的《廢墟少年──被遺忘的高風險家庭孩子們》,也觀賞過林佑恩導演所拍的《度日》,現在又看了文國士的《每一個都是「我們的」孩子──文國士與家園的漂浪少年》。不是說台灣最美麗的風景是人嗎?對!當社會將這些少年當成垃圾掃到社會邊緣時,還是有一些人把垃圾當寶,努力地企圖令其「再生」。謝謝這些令我們台灣更加美麗的人們,謝謝他們的奉獻。

【編註】司法少年是指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因觸犯法律而由少年法院(庭)介入保護的少年。由社會局安置的兒少沒有統一的專有名詞,且年齡層包含兒童及少年,常見的稱呼有社福兒少、社福少年、社政兒少、社政少年。

●本文摘選自寶瓶文化出版之《每一個都是「我們的」孩子:文國士與家園的漂浪少年》推薦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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