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隍爺也移民?從城隍的「再域化」看明代軍戶在國家政策下的差異處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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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被統治的藝術:中華帝國晚期的日常政治》 作者:宋怡明 譯者:鐘逸明 ...

文/宋怡明

潘海安分香:衛所裡的寺廟

  銅山所的官兵參加著三種不同的宗教性組織:由他們或祖先帶到銅山的原籍地信仰、銅山本地的信仰,以及官方祀典信仰。(註1)「九鯉湖仙公」信仰屬於第一種。九鯉湖仙公是傳說生活在漢代莆田的九個兄弟,他們最終白日飛升,成為神仙。在毛澤東時期打擊民間信仰之前,供奉九鯉湖仙公的九仙觀是銅山最大的廟宇之一。(註2)今時今日,該神祇在莆田依然香火鼎盛,但除了東南亞莆田移民聚居之地外,在其他地區幾乎不為人所知。銅山是閩南唯一一個敬奉九鯉湖仙公的地方。這只可能是軍隊換防政策的結果:明初被調往銅山所的莆田籍士兵將九鯉湖仙公帶到了衛所。如同東南亞的一些港口城市,銅山也是莆田移民的聚居地。但兩者不同之處在於,銅山社群不是自願遷移的產物,而是源於朝廷的命令。(註3)

  官兵與軍眷還加入對本地神祇的信奉中。「三山國王」信仰即屬此類。它在銅山南邊的潮州地區流行。三山國王本是三位山神,最晚從唐代開始,就一直護佑著當地百姓,使之免受自然災害的威脅。(註4)我們不知道該信仰是何時從潮州傳到銅山的,但是早在明初銅山所設立之前,三山國王信仰就已是當地宗教生活的一部分。士兵、軍眷及所城的其他居民在移居銅山後,肯定世世代代在那裡供奉著三山國王。(註5)

水庸防堤城隍爺。(圖/Jave Wu,聯經出版提供)

  我們還能在銅山找到官方祀典內的信仰。銅山的關帝廟就是此類信仰的一例。三國時代的英雄關羽,被後人神話為「關公」或「關帝」。作為神明,關公乃中國神祇中的重要成員。由於關公與軍事有關,朝廷規定所有衛所均須供奉。洪武二十一年(一三八八),銅山所指揮官首建關帝廟。約一百年後,後任指揮又重修廟宇。關公在士兵心中的分量一直很重。十五世紀的抗倭戰爭中,明軍屢屢將勝利的原因總結為關公的佑助。擁有無邊法力的關公,同樣受到普通百姓的熱誠崇拜。十六世紀重修關帝廟的工程,主持者並非銅山本地人,而是來自附近雲霄縣。(註6)明朝末年,關帝廟已成為銅山百姓供奉的主要廟宇,也是這座基於衛所發展起來的小鎮的身分認同符號。我們將在第七章繼續探討關帝廟留下的歷史遺產。

  銅山的第二個官方信仰是城隍。(註7)城隍是城市居民的守護神,是本地神靈世界的管理者,也是陰曹地府的審判者。城隍廟遍布於中華帝國晚期的城邑之中。明初,朱元璋下令將城隍納入官方祀典。按照規定,每個縣城都必須興建城隍廟,縣令必須祭祀城隍。在軍事體制裡,城隍廟也無處不在。福建地區的每個衛、所都有城隍廟(且大多數留存至今)。(註8)「有衛則有城有隍,有神以司之,廟之所由建也。」(註9)

  在長江下游的市鎮裡也經常可以見到城隍廟,其中許多建於明中期,即王朝經濟繁榮鼎盛之時。嚴格來說,這些廟宇違反了朝廷的規制,因為建廟之人僭行了官府的專屬特權。但是,如濱島敦俊的研究顯示,這些屬於商業精英階層的城隍廟捐建人自有繞開規制之法。他們宣稱,不是自己在僭擇城隍,而是鄰縣的「合法」城隍受邀入駐本地。如此一來,他們既能彰顯自身身分、提高本鎮地位,又不至於公開違反朝廷在行政管理和儀式等級方面的規制。然而,濱島敦俊以一種韋伯式的姿態在結論處提出:這意味著,這些市鎮裡的城隍永遠都無法充當新城市認同的核心符號。(註10)

有一小部分沿海衛所城隍廟情況類似於濱島敦俊研究的市鎮,亦即衛所和鄰縣供奉同一城隍。舉例來說,福全所軍民供奉的就是安溪縣的城隍神。(註11)然而,大多數衛所的城隍則擁有獨立身分,這種身分確認的顯然不是該社群在地方州縣系統中的位置,而是自身的獨特性和差異性。再沒有比以下事實更能說明這一點:衛所百姓供奉的神祇原型往往是周圍社群所憎惡之徒(直到今天依然如此)。

  如導論所言,平海城隍乃十四世紀末廣設衛所的周德興。泉州百姓一直未能原諒周德興的所作所為,時至今日,他仍舊為人怨恨。當地鄉村流傳的民間傳說控訴著周德興如何刻意破壞泉州風水。泉州曾是風水寶地,若無人為干預,本應為龍興之所。本著對朱元璋的赤膽忠心,周德興果斷地將這種可能性扼殺在搖籃裡。在百姓口中,泉州隨處可見周德興的斑斑劣跡,包括拆毀古塔的廢墟、阻斷河流的遺跡以及破壞堤壩的遺址。百姓還津津樂道於自己的祖先是如何暗中嘲諷周德興,又是如何巧施妙計使他的企圖最終落空。王銘銘認為,這些故事既反映出朝廷對地方空間的政治支配,又反映出地方百姓對朝廷存在的批判反思。(註12)

  然而,周德興在平海卻獲得截然相反的評價。對於生活在這裡的百姓而言,他既是家園的創建者,又是永遠的守護神。這就是為何每逢過年,大家都要在一年一度的廟會上畢恭畢敬地向他上供。同樣是周德興率部拆毀黃石海堤的故事,在衛所外的村民口中,強調的是祖先因之遭受的巨大苦難,而在衛所內的居民口中,強調的則是拆毀海堤所得的岩石構成了平海城牆的基石,而高聳的平海城牆保護他們的祖先免受十六世紀的倭患之害。抗日戰爭期間,周德興還曾在城牆上顯靈,趕走日本的轟炸機。如今城牆早已不在,但百姓依然能夠指出周的顯靈之處。(註13)

  在一些社區,城隍甚至就是本地人,由當地軍戶成員化身而成。例如,作為金鄉城隍的原型王太公,乃是金鄉王氏家族的始祖。(註14)他有兩位妻子,其中之一與當地的李氏家族有關聯。她有一次附身在一位靈媒身上,透露自己生前是李家之女,未婚夫去世,她自殺殉節,死後在陰間與王太公成親。靖海和大城也有類似傳說,即城隍之妻是本地家族的女兒。這些女性鬼魂於陰曹地府扮演的角色,和她們生前在人間的角色相差無幾。她們的冥界婚姻,正是現世透過婚姻實現「再域化」的超自然翻版,確認軍戶已然融入周遭更大的人群。

東南沿海各地興起的特定宗教信仰乃是地方歷史的產物。各種信仰的存在或許至少有一部分是明初軍隊分派模式下的遺澤。當大批同籍士兵被調入同一衛所,他們很可能會繼續供奉家鄉的神祇。而在士兵感到相對孤立的地方,他們先前信奉的神祇則不大會作為社群公共崇拜的對象而保留下來。

  在諸如平海這樣的社區,城隍的原型是明初將官或軍戶成員,城隍廟的祭典提醒著百姓:他們和周圍村子裡的人不同。即使衛所被撤銷數百年,這一年一度的象徵性儀式依然存在。生活於此的士兵後人,從來都沒有被完全地「再域化」。明初國家政策製造的差異與社會大眾對差異的回應以不同形式被延續下來,直至今天。

書名:《被統治的藝術:中華帝國晚期的日常政治》 作者:宋怡明 譯者:鐘逸明 ...

備註

1.史料中還提到第四類宗教信仰,即「旗纛」信仰,不過它業已消失,不再屬於當今公共生活的一部分。作為一種源遠流長的軍中崇拜,明代朝廷規定,所有衛所駐軍都必須祭祀「旗纛」。然而,據一部編纂於十五世紀的地方志記載,當地本有十多間「旗纛」寺廟(包括銅山的一間),現在均已不存。(關於明代強制性的「旗纛」祭祀規定,參見《明史》,卷五十,頁1301-1302;關於十五世紀「旗纛」寺廟的分布情況,參見《八閩通志》,卷五十八、卷五十九;關於崇武城隍廟設置的「旗纛」祭祀,參見〈復修城隍廟序〉(康熙五十六年),《崇武所城志》,頁123;關於銅山的「旗纛」崇拜,參見《銅山志》,頁336。欲瞭解更多相關討論,可參見郭紅,《明代的旗纛之祭》。)當然,縱觀福建古往今來的各種宗教信仰,此處討論的神祇肯定只是滄海一粟。我這裡的討論不包括秘密宗教、修院傳統、伊斯蘭教、基督教與私人設置的神壇等部分前衛所也有發現的宗教信仰。此處,我討論的只是社群所有成員都前往的或都希望前往的公共寺廟。

2.參見《銅山志》,頁315。

3.士兵將原籍信仰引入衛所的例子不勝枚舉,其中之一即福全的「臨水夫人」信仰。幾乎可以確定,它是由福州籍士兵帶到福全所的。臨水夫人的原型是唐代福州的一名婦人,她是道教閭山派傳統中的重要神祇,能救助難產、護佑胎兒。臨水夫人信仰是福州地區最主要的民間宗教信仰之一。她還在莆田的其他一些寺廟中被供奉,但通常稱作「魯府夫人」或「順天聖母」。福全人採用「臨水夫人」的稱呼,和福州一樣,暗示出她是隨著福州籍士兵來到當地,而且福全的民間傳說也證實這一點。

4.三山國王信仰由客家移民引入臺灣,迄今已成為臺灣的重要民間信仰之一。

5.今天,三山國王在一座名為「大使公廟」的廟宇受到供奉。大使公廟的主神是陳政,一位唐代的歷史人物。陳政和他名氣更大的兒子陳元光一道率軍遠征閩南,鞏固唐王朝對該地區的統治。陳元光被百姓普遍尊奉為「開漳聖王」,「漳」指漳州,正是銅山所在之地。因此一個自然而然的猜測是,早在衛所士兵來到銅山之前,當地人便已供奉著陳政了。但陳政亦廣受莆田人的信奉,因此莆田籍士兵在調入銅山之前,可以已經熟悉陳政。但無論如何,三山國王對他們而言肯定是一個新的神祇。

6.紀念重修工程的正德十一年(1516)碑記揭示了關帝廟從官方寺廟到公共寺廟的轉變:「國朝洪武之二十年,城銅山,以防倭寇,刻像祀之,以護官兵。官兵賴之。後官使往來之絡繹,與夫祈者、賽者、問吉凶多,須臾聚可數十人,而不能以容,人咸病其隘。亦有喜施者,欲辟之,又以工程浩大,艱於濟。正德戊辰歲正月,雲霄吳公子約避寇於銅,同銅善士黃公宗繼等九人,募眾資財崇建之。」《銅山志》,頁336;〈鼎建銅城關王廟記〉(正德十一年),東山關帝廟碑記(明代銅山所坐落於今天的東山縣,該縣於1916年設立)。現在,關公更多地被大家稱為「關帝」。但是,直到萬曆四十三年(1615),皇帝才將關公封為「關帝」。這篇碑記刻成於關公受封「關帝」的一百年前,因此稱之為「關王」。關羽各稱號(包括最終被封為「關帝」)的歷史,參見Duara, “Superscribing Symbols”;ter Haar, Guan Yu。

7.在本書導論中,我們曾談及平海城隍周德興。

8.《八閩通志》,卷七十九。關於這些民間宗教信仰在唐宋時期的歷史,參見Johnson, “The City God Cults of T’ang and Sung China”;關於明代的民間宗教信仰,參見Taylor, “Official Altars, Temples and Shrines”。

9.侯方,〈金山衛城隍廟記〉,轉引自許爽,《福建城隍信仰研究》,頁29。當意識到本地寺廟的存在可能是對上級特權的一種僭越,今人也會使用類似的藉口和理由,與他們的明代祖先如出一轍。當地人經常對我說,本地曾是衛所,建有城牆,因此,這裡必然有著自己的城隍,造寺修廟理所應當。

10.Hamashima Atsutoshi, “Communal Religion in Jiangnan,” 154-156.

11.奇怪的是,福全所本身並不在安溪縣,但其轄下的眾多軍屯卻分布在那裡。關於軍屯,參見本書第五章和第六章。

12.Wang Mingming, “Place, Administration and Territorial Cults,” 64-65.

13.類似於周德興成為平海城隍的情況,溫州的寧城所和海安所也奉明初在江浙沿海廣建衛所的湯和(參見第一章)為當地的城隍。現今生活在那裡的居民還說,湯和起初在周邊地區聲名狼藉,因為他殘忍地強徵本地壯丁築造城池。然而,海盜肆虐之時,當地百姓對湯和的看法發生一百八十度的轉變。他們意識到,自己之所以大難不死,完全是拜湯和的高瞻遠矚所賜。參見張棡,《張棡日記》,民國二十九年二月二十八日的記載。羅士傑提醒我關注這本書,在此應向他致謝。

14.在梅花,主神是「大王」──村民如此稱呼他們的守護神──而非城隍。他也是當地軍戶的成員。作為一名軍官,他因領導抗倭而聲名顯赫。

●本文摘自聯經出版之《被統治的藝術:中華帝國晚期的日常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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