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於社會頂端的家暴者 無處不在的親密關係暴力

聯合新聞網 馬可孛羅文化
(圖/Unsplash)

為什麼受害者不願離開?施暴者為何不停止動粗?為什麼不能在一開始就阻止這類傷害事件的發生?對許多人來說,「家」竟是比戰場更難以承受的地方......。

《親密關係暴力》本書透過受害者、加害者與站在前線促成改革的倡議勇者故事,深刻呈現掩蓋在每扇緊閉家門後,以愛為名的傷害根源與真相。(編按)

文/瑞秋.路易斯.斯奈德(Rachel Louise Snyder)

處於社會頂端的家暴者

漢米希.辛克萊爾在研討會上提出男人為何互相打鬥的問題之際,波士頓一位名為大衛.亞當斯(David Adams)的社區幹事正在波士頓(Boston Men’s Center)舉辦一場每月一次的聚會,他形容那「非常有七○年代的感覺」,意指這個活動能夠喚起大家的意識,讓與會者手牽手、一團和氣地討論相關議題。一天,社區裡一群與他熟識的女性來找亞當斯,她們剛成立一個受虐婦女團體。她們希望尋求亞當斯的協助,並且表示,在受害女性遭到虐待之後幫助她們、透過社區資源支持她們是一件事,但該如何解決施暴男性的問題又是另一件事。為什麼不能在一開始就阻止家暴事件的發生呢?這群婦女覺得幫助虐待者這件事不在她們的能力範圍內,因此請亞當斯幫忙介入。當時,辛克萊爾的《活下來的男人》計畫還要好幾年才會成立,學界也沒有真正關於解決男性施暴問題的研究。亞當斯與這群婦女遠遠走在美國其他地區的前頭;《防止婦女受暴法案》數十年後才會問世。

第一次的會議在亞當斯的公寓裡召開,他們邀請受虐婦女前來討論伴侶的暴力對她們及子女造成了哪些影響。那時亞當斯並不知道這樣的活動屬於施暴者處遇計畫,但他真正在做的事情算是修復式正義的一種。儘管如此,他們沒有計畫可遵循,沒有標準程序,也沒有最佳實務的準則。亞當斯與同事邊做邊學習。「我們天真地以為,只要告訴施暴者這是不對的,他們就會停止。」

起初亞當斯研究如何改變暴力男性的行為時,也就是在他發現其與自戀的關聯之前,幾乎所有六、七○年代的研究都描述家庭暴力是女性的控制傾向激怒了男性而導致的產物。這種認為被害人遭受虐待都是自找的態度至今依然存在。八○年代初,明尼蘇達州的反家暴人士艾倫.彭斯(Ellen Pence)提出了「權力控制輪」(Power and Control Wheel)的論述。7這項觀點強調施暴者維持權力與控制的八種方式:恐嚇、精神虐待、孤立對方、否認與指責、利用孩子、霸凌、經濟控制、強迫與言語威脅。倡議人士指出,虐待者不會意識到自己在尋求權力與控制,而是會說,「我只是希望她溫柔體貼〔意思就是百依百順與卑躬屈膝〕,晚上六點準時做好一桌晚餐」、「我只是輕輕推了她一下。她反應太誇張了」或是「要不是她瘋狂尖叫,我才不會摔盤子」。這些說詞雖然不同,但其實都是一樣的東西。(之後,我聽到吉米.艾斯賓諾薩提醒學員留意「只是」、「要不是」與「但是」等說詞,在我看來,這些詞彙相當精闢地總結了暴力男性的態度。)

亞當斯跟辛克萊爾一樣,都相信男性的暴力是出於選擇。他在二○○二年與《浮現》的共同負責人蘇珊.凱洛蒂(Susan Cayouette)合著的一篇論文中寫道,「即使不是大部分,但仍有許多施暴者能夠以尊重的態度與親人以外的朋友交往,這表示他們其實知道該如何尊重他人,只要他們決定這麼做。」

對亞當斯而言,必須先認知這種極度的自戀,才能進一步瞭解施暴者的心理,而儘管一般認為自戀狂明顯與周遭環境格格不入、開口閉口都是自己的事,但其實他們大多能力很強、富有吸引力,而且在專業領域上十分成功。自戀狂「隱身在我們之中,」亞當斯說,「他們聚集在頂端。」這種人不容易識別,部分是因為他們擁有出眾的交際手腕,「我們生活在一個越來越自我崇拜的世界。人們把成功看得比任何事都重要。」亞當斯更指出,這種「具有魅力的自戀狂受到他人的崇拜」,而正是這種白領階級的施暴者試圖——透過金錢與關係——來逃避司法與執法體系的制裁。對於這種人而言,地位與名聲代表了一切。亞當斯與我接觸過的其他學者經常論及對罪犯的想像,尤其是殺人犯;我們的腦海中往往會浮現凶狠狂暴的形象,但實際上他們跟一般大眾沒有兩樣,我們憑直覺幾乎不可能辨認他們。

(圖/Unsplash)

亞當斯表示,施暴者普遍「比受害者更討人喜歡,因為家暴對受害者的影響比對施暴者要嚴重得多。施暴者不會像受害者那樣輾轉難眠,不會六神無主到丟了工作,也不會有失去孩子的危機。」事實上,施暴者往往自視為救世主。「他們覺得自己正在拯救處境悲慘的女人。這是自戀的另一個面向……而他們希望別人能永遠感念這樣的恩惠。」相反地,「很多受害者給人的感覺是生活一塌糊塗,因為那正是施暴者想看到的結果:『我要讓你落到這種地步,這樣就沒人要你了。』」

受害者的生活有如一團爛泥。他們通常有濫用藥物的習慣,或是生活條件極度貧困。許多人飽受兒時遭到虐待的創傷所苦。這種情況是檢察官最難起訴的案件,尤其是因為受害者的目擊證詞不夠可靠。「正是因為如此,施暴者才往往能輕易愚弄司法體制,」一名反家暴人士對我說,「他們給外界的印象太好了,對比之下受害者顯得非常負面。」即使在法庭上,名為羅伯特.懷爾(Robert Wile)的警探幾年前曾向我透露,他漸漸瞭解到,「我們帶到法庭絕大多數的被害人,之後都有許多精神方面的問題,但我們必須將他們描述成精神狀態良好,這樣才能將那些毆打他們的蠢蛋繩之以法。而誰一句話都不用說?答案是加害人。他就只是坐在那裡等待開庭結束。」

懷爾的這番話讓我想起我只遇過一次的一名女性,她忍受多年的虐待後設法恢復正常生活。極難闡明的一個問題是,虐待如何緩慢侵蝕一個人的心靈,而倖存者又有多常提到精神虐待遠比肢體暴力還令人難受。實際上,岡道夫在著作中表示,家暴是一種過程而非單一事件,但整個刑事司法體系的建立是為了處理事件,而不是過程。這位女性具有社工背景,我跟她談了數小時,她試圖解釋前夫的虐待是如何一點一滴地殘害她的身心。她說,第一次發生得很突然,情況也很詭異,她以為之後不會再有了。當時他們正走在曼哈頓繁忙的街道上,兩人發生爭執,前夫冷不防靠過來用力咬了她的臉頰,導致她半邊臉瘀青,咬痕過了好幾天才消。當下他意識到自己犯了錯,便帶她到藥妝店買化妝品掩飾傷口。如同許多施暴者,他聲稱非常懊悔,不敢相信自己居然做出這種事。他哭著道歉,承諾絕不再犯。「那時我還是無法原諒他,」她對我說道,「後來我被他折磨到徹底崩潰,只求能活下來就好。」然而,前夫繼續虐待她,一年比一年變本加厲。他會在高速公路上一言不合就拿高爾夫球砸她的臉,或是用毛毯蓋住她的頭不讓她呼吸。等情況已惡化到危及她的生命時,前夫會自行買化妝品要她蓋住傷口,而且一點歉意也沒有。她表示,那時候的她身心俱疲、萬念俱灰,覺得自己就像空有軀殼的行屍走肉,毫無求生意志,只能緩慢而痛苦地朝無意識的狀態蹣跚前進。然而在此同時,她以為假使她能幫助前夫透過她的角度去看待自己,也許他就能改變,成為她相信他可以成為的那種人。受害者經常有這樣的想法。女人們一再接收到一種訊息,那就是我們是家庭精神生活與健康的守護者,讓男人做出改變其實是我們的責任。「如果要我真正描述自己發生了什麼事,我只能說,有一部分的我彷彿死了一樣,然後有一部分的我又燃起了希望,覺得我的愛將能治癒我們,」她如此表示,「但我不再愛自己,而是變得只愛他一個人。」換句話說,前夫的自戀甚至容不下她對自我的愛護。

書名:《親密關係暴力》 作者:瑞秋.路易斯.斯奈德(Rachel Louise...

人生與婚姻的轉折讓她感到羞恥,以致她有很長一段時間都不敢向任何人訴說這件事。她告訴自己,畢竟她事業前途光明,擁有碩士學歷;從小更在身為女性主義者的母親的教導長大,「比別人更懂得處理這種問題」。她不貧窮,也不是沒有受過教育。她是崇尚自由主義的中產階級白人。她留著一頭飄逸的金髮,明眸皓齒,有著加州人的燦爛笑容。但是,她卻走到這種地步,跟這個在不知不覺中消磨她人性的壞男人在一起。她覺得,自己會遭到虐待,有一部分肯定是自己的錯。對方患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因此她需要更有耐心地對待他。他曾經在海外征戰,為國家效力。她告訴自己,這是她欠他的。世界上其他人不都放棄他了嗎?她不正是他唯一可以依靠的人嗎?她不是許下承諾要永遠照顧他嗎?不論愛、榮譽、病痛、貧窮、財富,她都有義務留下來,幫助他認清事實,走出傷痛。她無法想像他經歷了哪些事情。她問自己,你的同理心在哪?耐心在哪?總有一天,總有辦法能讓他好起來、終結他的虐待行為,一切都會變好。

之後有一天,她清醒了,逃離他身邊。她的情況非常極端,以致她符合目擊者保護計畫的資格,住家地址受到保密、郵件均由私營遞送服務交付,門窗也都加裝監視攝影機。她花了好幾年的時間才找回自己。那段期間,她的前夫被銬上電子腳鐐、受到終身禁制令的限制,並不得踏進該郡一步,更別說是她生活與工作的城鎮了。他服完了刑期。最終,數年過後,她做了自己都忘了曾經熱愛過的事情:到戶外慢跑,呼吸新鮮空氣。那時她才明白,自己真的自由了。

●本文摘選自馬可孛羅文化之《親密關係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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