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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巴黎和會到國聯:外交官金問泗回憶錄

點閱數

作者
金問泗原著;蔡登山主編

出版社
新銳文創/秀威資訊

格式
EPUB

中國著名外交官-金問泗(1892-1968),
最高紀錄一人身兼歐洲五國的外交大使!

  他在巴黎和會與中國代表團拒簽帝國主義在華特權及日本強迫中國承認的《二十一條》,展現不屈服強權的姿態。

  他參與華盛頓會議,成功收回山東權益。親組代表團遊說國際,希望透過簽署關貿總協定,讓中國恢復關稅自主權!

  特別收錄〈德荷戰事經過情形初稿〉&〈金問泗事略年表〉,完整重現「巴黎和會」、「華盛頓會議」、「日內瓦國聯」三大會議中鮮為人知的外交秘辛。

  「我國歷來主張,凡根據二十一條要求,而產生之條約換文,應概予廢除。巴黎和會,既置不理,復向華會提出。經日本代表幣原聲稱:倘果如中國之主張辦理,必將影響一切國際關係,造成危險先例。我代表王寵惠駁稱:日本無端以該要求威逼我國,危險先例,實自日本開之。結果,日本將二十一條中原提之第五號各項要求確定撤回;同時又將滿蒙築路借款優先權等等宣言廢棄,而以公諸國際銀團。」──金問泗《從巴黎和會到國聯》

  金問泗為民國時期重要的職業外交家和關稅專家,曾隨同顧維鈞出席各項重大國際會議,並逐漸嶄露頭角。外交職位由秘書開始、接連升任專門委員、副代表、代表、公使到大使,為職業外交官之楷模。他先後參加了巴黎和會、華盛頓會議及國際聯盟等多次會議,也曾先後出任中國駐歐洲五國(荷蘭、比利時、挪威、捷克、波蘭)大使,最高紀錄一人身兼這五國的外交事務。一九四六年底至一九四八年間,他作為首席代表率團參加了創建關貿(WTO前身)總協定的一系列會議,為中國簽署關貿總協定發揮了重要作用。

  《從巴黎和會到國聯》一書呈現了早期中華民國外交一定程度上「以少勝多,以弱搏強」的趨勢。國際會議雖多,但具體解決兩國爭端的國際會議,只有巴黎和會、華盛頓會議、以及日內瓦國聯(包括九國公約會議)三次。本書專就該三項會議情形進行扼要記載,另加上〈德荷戰事經過情形初稿〉,還有文史專家蔡登山特別整理的〈金問泗事略年表〉附於書後,提供給研究及編寫中日外交相關的文史學者及廣大愛好者們參考。期盼在拂去歲月的塵埃後,能重新審視並補足那段塵封的歷史。

本書特色

  ★金問泗曾先後出任中國駐歐洲五國(荷蘭、比利時、挪威、捷克、波蘭)大使,最高紀錄一人身兼這五國的外交事務。

  ★本書是金問泗對其外交生涯事蹟具體地回憶,其中包括「巴黎和會」、「華盛頓會議」、「日內瓦國聯」的會議景況。

  ★文史專家蔡登山專文導讀,書後另特別收錄〈德荷戰事經過情形初稿〉&〈金問泗事略年表〉。
原著/金問泗(1892年—1968年)

小名連,號純孺、成汝,浙江嘉興人,中華民國外交官、關稅專家,被稱為「中國接觸關貿總協定第一人」。金問泗1915年畢業於北洋大學法學系,後赴中華民國駐美使館任學習員,並考入哥倫比亞大學學習國際法、外交學。1919年起,歷任出席巴黎和會中國代表團副秘書、國際聯合會中國代表辦事處秘書、出席華盛頓會議中國代表團秘書等。1922年回國,曾擔任過中俄會議事宜公署委員、關稅特別會議委員會議案處幫辦、外交部議事處幫辦、外交部僉事等。1927年出任國民政府外交部秘書,次年任外交部第一司司長。1931年12月任外交部代理常務次長。1933年起任中華民國駐荷蘭公使。1943年駐荷公使館升格為大使館後又升任駐荷蘭大使,其後還兼任中華民國駐比利時大使、駐挪威大使、駐捷克斯洛伐克公使、駐盧森堡公使。1959年後赴美定居,1968年在華盛頓逝世。

主編/蔡登山

文史作家,曾製作及編劇《作家身影》紀錄片,完成魯迅、周作人、郁達夫、徐志摩、朱自清、老舍、冰心、沈從文、巴金、曹禺、蕭乾、張愛玲諸人之傳記影像,開探索作家心靈風氣之先。著有:《人間四月天》、《傳奇未完──張愛玲》、《色戒愛玲》、《魯迅愛過的人》、《何處尋你──胡適的戀人及友人》、《梅蘭芳與孟小冬》、《民國的身影》、《讀人閱史──從晚清到民國》、《叛國者與「親日」文人》、《楊翠喜‧聲色晚清》、《多少樓臺煙雨中:近代史料拾遺》、《多少往事堪重數:百年歷史餘溫(1890-1990)》、《情義與隙末──重看晚清人物》等十數本著作。
【導讀】金問泗和他的外交回憶錄/蔡登山

【自序】

我與謨亞教授的師生關係

山東問題之我見

華盛頓會議對我國問題之處理
(一)山東問題之解決
(二)九國公約
(三)關稅條約
(四)其他事項

舊國聯如何受理我國對日本的聲訴
(一)引言
(二)一九三一年九月間行政院會議
(三)十月間行政院會議
(四)十一、十二月間行政院會議、幣原基也條款、錦州中立區國聯調查團
(五)史汀生不承認主義
(六)一九三二年一月二十五日行政院會議、第一次淞滬戰役、三月四日國聯特別大會
(七)李頓調查團報告書
(八)一九三二年十一月行政院會議
(九)特別大會通過報告、日本代表退出會場、日本、退出國際聯合會
(十)特別大會結束後、蘆變發生前、四年中幾椿大事
(十一)蘆溝橋事變、第二次淞滬戰役、南京失守、日軍暴行、我政府西遷漢渝
(十二)我國復向國聯聲訴
(十三)日本飛機轟炸我國平民
(十四)一九三七年十月六日大會通過報告兩件
(十五)比京九國公約會議
(十六)比京會議以後
(十七)結論

德荷戰事經過情形初稿
(一)荷蘭在歐戰中的地位
(二)荷國國防之配置
(三)荷國的中立立場與其維持中立之艱難
(四)荷國內部情形的複雜
(五)德侵荷比二國的前夕
(六)德攻荷蘭五日間荷國軍事政局的變化
(七)荷蘭本國之前途
(八)荷屬東印度之地位與其前途

金問泗事略年表

「舊國聯如何受理我國對日本的聲訴」結論部分英譯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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