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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案驚奇記3

點閱數

作者
淩濛初

出版社
羅達文創

格式
PDF

拍案驚奇記3

《拍案驚奇記》是明朝末年淩濛初編著的擬話本小說集。正式成書於1627年(明天啟七年)。是中國古代短篇小說的寶庫之一。在中國文學史上有較重要的影響。

《拍案驚奇記》是一部膾炙人口的奇書,共有短篇小說40篇,它以人民大眾喜聞樂見的“擬話本”形式,描寫了眾多引人入勝的故事,如商人由厄運而致富,讀書人由貧寒而成名;清官們斷案如神,貪吏們枉法如虎;惡棍們姦淫攬訟,騙子們爾虞我詐;青年們怎樣追求忠貞不貳的愛情,而封建禮教又如何製造婚姻悲劇。語言通俗簡練;情節曲折起伏,撲朔迷離,然又合乎情理;人物內心刻劃細緻入微,藝術形象栩栩如生,歷來評價甚高。

本書全冊共三冊,完整收錄值的珍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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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淩濛初(1580~1644) 明末小說家。字玄房,號初成,別號即空觀主人。浙江烏程(今湖州)人。12歲入學,18歲補廩膳生,55歲以優貢授上海縣丞,63歲任徐州通判,並分署房村。明末農民軍起,他與之對抗,最後嘔血而死。
據《浙江通志》,淩家祖先世代為官。高祖淩敷,曾祖淩震,祖父淩約言(嘉靖19年進士),叔父淩稚隆,父親淩迪知,代有聞人。其父叔輩始事編刻,成為當時頗富盛名的書刻家。

淩瀠初出身于官僚地主家庭,12歲入學補弟子員(縣學生),屢試不中。

18歲補廩膳生,五中副車(鄉試的副榜貢生),因而鬱鬱不得志。和“三言”作者馮夢龍皆以科場不順,最後轉向著述。

崇禎七年(1634年)55歲以副貢選任上海縣丞,管理海防事務,任職期間清理鹽場積弊,頗有政聲。

崇禎十五年擢徐州判官並分署房村,去任前“臥轍攀轅,涕泣阻道者,踵相接也”。時值李自成起義,明將何騰蛟備兵于淮、徐,慕淩瀠初才名,徵於幕下,淩瀠初獻策進“剿寇十策”,後又趁農民軍新敗,單騎入農民軍勸說接受招安,有功,授為楚中監軍僉事。淩瀠初未赴任,仍留房村。

崇禎十七年(1644年),李自成農民軍起攻打徐州,入何騰蛟幕下,參與鎮壓,後在房村被李自成軍包圍,拒絕投降,憂憤嘔血而死,享年65歲。

淩瀠初為代表的淩家為江南刻書名家,技藝精湛,有雙色、多色套印,與湖州閔家齊名於世。刻書重於各種體裁的文學作品,有《孟浩然詩集》、《孟東野集》、《西廂記》、《琵琶記》、《紅拂記》、《虯髯客傳》、《東坡書傳》等,多達20餘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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