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2 - 聯合報60年:在新聞的河 淘歷史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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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合報50年代主筆群


                                                                                  聯合報重視社論,主筆群
                                                                                陣容堅實。1959年11月,旅
                                                                                美的蘇俄問題專家哥倫比亞
                                                                                大學唐盛鎬教授來台,應聯
                                                                                合報之邀,到康定路報社和
                                                                                主筆們座談,並在報社大樓
                                                                                前合影。
                                                                                  前 排 左 起 : 鍾 鼎 文 、 賀
                                                                                礎強、戴杜衡、唐盛鎬、發
                                                                                行人王惕吾、社長范鶴言、
                                                                                林志烈。後排左起:總主筆
                                                                                關潔民,主筆劉師誠、黃紹
                                                                                祖、沈宗琳、宋文明,總編
                                                                                輯劉昌平。






















                    社論剪貼簿


                  兩篇社論 相隔八月 同樣標題



                   「國民黨應明快處理李慶安國籍事件」,這兩篇社論,標題一模一樣。
                   兩篇社論的刊出日期相隔八個多月。右邊的那一篇刊於九十七年四月五
                 日,左邊這一篇刊於十二月二十六日。
                   九十七年,立法委員李慶安爆出擁有美國國籍的事件;聯合報是第一家
                 以社論指出國民黨應明快處理的報紙。
                   四月五日的社論指出:「國人寄望的是:李慶安給這個問題的答案及國
                 民黨給的答案,應當早於美國官方的答案;若待美國說有問題,李慶安及
                 國民黨卻仍說沒有,那將是李慶安及國民黨皆無法承受的後果!」
                   十二月二十六日的社論指出:「李慶安不必留下罔顧大局、不認錯的形
                 象,國民黨更須表現剜肉斷腕的大是大非。」
                   社論說:「四月五日,本報社論曾以〈國民黨應明快處理李慶安國籍事
                 件〉為題,評論此事;如今事隔八個月餘,仍以同一題目申論,國民黨難
                 道仍有『拖的空間』?」
                   九十八年一月八日,李慶安去立委職;二月四日,台北地院一審宣判,
                 李慶安以詐領薪金一億餘元被處二年有期徒刑,民國一百年八月二十三                                                (2008.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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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高等法院認為不涉詐領,改判無罪定讞。                                     (2008.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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