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瑜鳳/大家來上法律理化課:惡與樂的距離

大家來上法律理化課:惡與樂的距離。圖/錢錢
大家來上法律理化課:惡與樂的距離。圖/錢錢

暑假期間,上山下海的行程都好,總算可以不用早起趕到學校。

「現在反而有點想念學校,」妹妹說,「視訊上課久了,想要真實地與同學見面,下課時一起衝去校門口附近的超商搶冰棒買飲料,真是幸福!」

媽咪跟你們不一樣,以前放學,門口附近都是攤販,有炸甜甜圈、兩相好、水煎包……要想辦法躲過導護老師的鷹眼,趕快掏出零用錢買一個。邊走邊吃,還要記得擦掉嘴邊的油漬,免得回家時被妳阿嬤發現。但神奇的是,每次妳阿嬤都知道,明明以前沒有監視器,為什麼做壞事都躲不過媽媽的眼睛?

此時哥哥滿頭大汗地推開大門,嚷著:「妹妹妳看,我抓到的寶可夢!」得意地拿出一隻毛茸茸的奇怪娃娃展示。「我只花了兩個十元就抓到了,強吧?」

欸,親愛的大學生,你不是說下課後都跟同學去運動嗎?

「操控抓娃娃機也是一種運動啊!需要四肢協調,還有反應力、觀察力、核心肌群……」奇怪,哥哥胡扯強辯的樣子,怎麼有一種熟悉感,除了在法庭上,我在家裡也常常看到……斜眼望向在沙發上看報紙的爸爸,他把臉藏得更深了。

無人店面愈來愈多,販賣機裡可以賣的商品甚至包含熱湯麵、拖鞋、項鍊等,除了沒有營業時間的限制,還有節省各項成本的誘因,確實是一種無可抵擋的現代交易潮流。「自助選物販賣機」就是我們俗稱的抓娃娃機,是利用電力及機械手臂取得商品的遊樂機具,它帶給我們便利與歡樂,但也造成一些問題。

「對啊!我還看過抓龍蝦、螃蟹、烏龜的,」哥哥說,「還有奇怪的情趣商品、檳榔等,或不知道抓出來會是什麼的福袋,很刺激。」

在你看來,這是賭博還是遊樂呢?

「我常看到『保證取物』的告示,」哥哥說。「這樣算什麼呢?」

「以前去釣蝦,兩個小時都釣不到半隻,老闆就會給一袋蝦子讓我們烤來吃。」爸爸插嘴,「這也算保證取物吧!」(保證?那你答應我每年的生日禮物會愈來愈豐富,結果呢?結果呢?)

理性的經濟活動,只要買賣雙方彼此同意,內容不違法、沒有悖於公序良俗,這就是所謂的契約自由原則。

抓娃娃機本身沒有錯,但廠商提供的商品,以及放置的地點,卻會造成邪惡與歡樂的兩面結局。商品價格相當、有可預測的結果,就算是遊樂;有射悻性(編註:即不確定性)、以小博大、不保證結果的,就是賭博。

「對啊!我有次看到一個小學生在玩,拚命投幣,每次就差一點點,最後還是沒抓到,最後氣哭了,還踢了機器呢!」哥哥說。

這就是為什麼會有法令規定,抓娃娃機器的營業場所必須距離國民中小學五十公尺以上(台北市政府自助選物販賣自治條例第四條)或者一百公尺以上(新北市),應該是希望藉由距離的拉開,讓學生在上下學期間不受吸引。

「可是,真的想玩,學生還是會繞遠路過去啊!」妹妹說。

咦?妳有幾次放學晚回家,是不是也繞路去哪裡?

「媽咪,妳上次說要去買牛奶,還不是繞去精品店買了一個包包,還寄放在那裡說下次再拿……」妹妹脫口而出。

爸爸放下報紙,拿了一瓶啤酒,重重地啵一聲打開,喘口氣喝了一大口。

欸欸欸,媽咪是有效率的處理家務事,節省時間,就只是順便、順便而已啊!

「好吃好玩的店,開在深山海邊都會有人專程朝聖。」爸爸說,「抓娃娃機是現代商品販售的新興模式,又能享受歡樂遊戲的趣味。重點是,必須要合法,商品不能買回,避免成為賭博或者洗錢的工具。」

而且機器也必須經過經濟部電子商遊戲機評鑑委員會評鑑,營業場所如有錄影監視設備,也要明確告示。

「怎麼測量這五十公尺的距離呢?而且如果已經先開店了,學校後來才搬來呢?」哥哥問。

那就要問你,禁止溯及既往原則在這裡適不適用呢?商家的營業權,因為法令而被限制,可以主張例外嗎?這難道不是一種「行業歧視」?檳榔攤、糖果店、情趣商品店,要不要也有這樣的限制呢?

至於距離測量,目前台北市是以「二建築物基地境界線最近二點做直線測量」,有人建議應該從校門口起算,更有家長認為應該延長到兩百公尺。另外也有人建議應規定營業時間,否則二十四小時開店卻無人管理,深夜若有聚眾鬧事,會造成另一種公害。

說到底,應該徹底依法取締違規業者,讓好的商店繼續存在,尤其在這酷暑的季節,跟同學、家人一起在有冷氣的抓娃娃機商店比賽,不也是樂趣無窮嗎?

「不如我們家裡也設置一台,裡面放著家事分工的規定,誰抓到就去做那一項。」我隨口建議。

哥哥妹妹大嘆一口氣:「媽咪,拜託不要當歡樂殺手。家裡哪一件事情不是妳說了算?」

爸爸噗嗤笑得好大聲,哼哼,不要以為你距離我很遠,我的拖鞋就丟不到,畢竟我大學時也是當過壘球系隊投手的。

「這真是最悲慘的距離。」哥哥妹妹幸災樂禍在一旁,專業的提出球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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