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佳/最宜居之地
近日有部連續劇,搬演台南女孩到台北工作居住的情節,意外引發收視者對兩地的論戰,有人批評有人維護好不熱鬧。大家常有刻板印象,似乎住在哪裡身上就一定會有該地的習氣,婚前我在以往名聲不佳的三重,住了三十五年之久,因此遇過一些啼笑皆非的質疑。
大一時有南部來的同學知道我住三重,神祕兮兮問我有沒有見過流氓,我點點頭,他接著好奇問長什麼樣?我回他:「和我一樣,兩隻眼睛、一個鼻子、一張嘴巴。」他有些失望「啊」了一聲,「就這樣?」我反問:「流氓臉上會特別註明嗎?」他「嘿嘿」兩聲走了。居住自由嘛,流氓和我一樣是住三重的人,只不過他選擇當流氓而已,沒什麼可大驚小怪的。
不過,小三時,我還真見過流氓打架。
那天半夜,兄妹四人躲在二樓窗前,兩人各占住一邊窗戶,聽哥的交代不得開太大,以防被發現遭報復。只見對街巷口跑出個男的,手上拿著報紙包著長長的東西(哥很權威斷定裡面藏有武士刀),快速跑進一旁巷子,後面兩人邊喊「賣走」邊追了出來。
一陣追逐後,三人就在巷口扭打起來,正當勝負未定、緊張之際,「啪!啪!」我們四人腦袋瓜卻先挨巴掌,窗戶「碰」一聲被關上。媽睜大眼開罵:「要睡覺還是要罰站?」四人趕緊回房乖乖躺下,心裡卻覺好可惜,沒看到誰打贏了。
當老師時,曾有個男生私下問我真住在三重?他懷疑的理由竟然是:報上常看到通緝犯或殺人兇手在三重落網,如此龍蛇雜處汙濁之地,怎能陶冶出老師如此高雅氣質。唉,又是居住地的迷思,三重是有素行不良的外地移居者,但也有土生土長從小受良好教育者;有窮凶惡極歹徒可也有安分守己良民,豈能以偏概全、一竿子打落一船人呢?
住三重時,我們左鄰右舍都是和善的百姓,平時見面點頭招呼,有事會熱心相助。印象最深刻的是每年農曆四月二十五日的大拜拜,雖然台北橋交通管制,放學得辛苦徒步過橋回家,可入夜後親友相聚宴飲的氛圍,教人難忘。當然,颱風淹水的髒、臭與冷,厭煩的感受始終點滴在心頭,卻也讓我婚後住在未曾遭水淹的板橋,擁有滿心的幸福,因為苦過才懂得珍惜。
世上只要有人就會有破壞,不可能有完美無瑕的城市,道聽塗說哪有身歷其境的真實,能過得自在無虞之處即為最宜居之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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