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品文】隱匿/文學朱家與庄跤囝仔

近期熱映的文學朱家《願未央》和《我記得》,喚起了許多我早已遺忘的童年往事。

當《擊壤歌》熱潮席捲全台時,我正值國中叛逆期,身在連書店都沒有的小鄉村,唯一的娛樂是搭公車前往鄰近的小鎮逛書店。那時,身邊完全沒有文學同伴的我,毫不意外地被這本書給打中了!那就像是在長期的之中,確實無誤地看見了指引方向的星。別人可能無法想像,對一個文化荒漠裡的國中生來說,知道不遠處的台北存在著這樣的文學家族,是多麼重要的一件事,因為那代表著我渴慕的世界並非虛幻。

後來我國中畢業到台北念書,立刻假公濟私地在編輯社提出要採訪朱天心的建議,眾人不置可否,但也不打算協助,於是我循著三三集刊上的號碼打電話到朱家,接電話的是唐諾,我全無困難地便得到許可,並約定好時間。然而,採訪當天出現許多意外:預定主訪的學姊和攝影師都沒有出現,當時自然沒有手機可聯繫,但我買了一大束花已將所有的錢都花光了!我只好打公共電話給他們說我會晚點到,接著我便捧著那束花去向借錢,再火速搭了趕赴嚮往的文學朱家……

結果當然是一塌糊塗,我緊張得半死,也根本不會發問,錄音機中途壞掉,還是唐諾先發現的……如今我只能說,很感激天心和唐諾對我以禮相待,否則那時隱藏於體內的文學種子和對人的信心,真有可能會枯萎、死滅。

那天當我抱著一大束花到達朱家,客廳裡確實就如我想像的,是滿滿的人、滿滿的花,我的白色花束放進其中,就像海上的泡沫一般。而當天讓我印象最深的則是劉慕沙女士,她穿著睡衣、抱著枕頭,從一大群文藝青年中間跑過,落下了一串爽朗的笑聲,讓我感到安心了許多。

後來我也像許多天心的讀者一樣,對於她日漸強烈的政治傾向感到困惑,有一段時間不再追讀新書,直到《古都》出版,當時已在台北東區上班的我終於還是買了一本,並於午休時間坐在閱讀。此時,我感覺到身後有人駐足,且我強烈地感覺到:那就是天心!最後當籠罩於書頁上的人影越過我向前走去——真的是她!我想這該是某種啟示吧,或許意味著我們緣分未盡?

但我真是怎麼樣也想不到,當我開了書店,開始照顧一群街貓,最後竟有機緣和天心及家人成為朋友,或許更正確的說法是「貓友」吧?而小時候崇敬的文學家族突然變成像是鄰家兄妹一樣,不時來訪,且不遺餘力地支持著書店——帶著行李箱前來買書,或者攜家帶眷偕伴而來,每人辦一張河親卡(付費的會員),任憑我百般阻止亦攔不住——我的感動與羞愧同時湧現,根本不知如何表達對他們的感謝。包含朱家的朋友之一,住在淡水的舞鶴,更是不時地會從樓梯間冒出頭來,每次就問:「啊我的河親卡到期了嗎?我要續卡!」……這樣的溫暖情誼,是我在淡水的十一年來極大的支持。

因此,極少看的我,說什麼也得上電影院看看這兩部紀錄片。我喜歡這兩部片的樸素,沒有過去經常讓我受不了的一些文藝腔的空景(比如光影凌亂的舞者亂入,或者花瓣飄落於水面之類的),更美好的是,《願未央》裡朱西甯和劉慕沙的,延續至《我記得》裡的朱天心和唐諾;而上一代的慷慨好義,也同樣地延續到了子孫輩。

兩部片的情緒都很平穩,提及已逝的父母,沒有人哭天搶地,就連朗讀他們過去的情書時,也只有輕鬆和愉悅,遇到太露骨的情話時且忍不住噴笑:「呃……這還要念下去嗎?」兩部片中唯一的眼淚(他們和我的),毫無意外地起因於一隻虎斑貓的離世。

除此之外,幾乎要讓我落淚的一段是天文和舞鶴行走於岸步道的背影——那熟悉且想念的河與沿岸小店,狂風將他們的衣角裙襬高高揚起,兩人倚靠著岸邊扶手,幾乎要被風颳走的那種憨傻的表情——此情此景,和早已鐫刻於我心裡的永恆的畫面疊合起來了!我深深地被撼動了,也是因此,我才發現我對淡水的情感,原來不僅是美景或貓,也建立在過去許多溫暖的情誼之上。

在《我記得》片中,天心有一段話向《擊壤歌》時期的讀者致意,大意是說:過去她說過那麼多堂皇的大話,如果曾經有人因此而受影響,甚至因此而改變了他們人生中的某項決定,除了抱歉之外,她並且自認為不該過得比這些人還好。

其實,我正是這樣的讀者之一。儘管我已多年不敢重讀《擊壤歌》了,而且坦白說,在我心裡始終無法將天心姊和小蝦合而為一,我總是將之視為完全不相干的兩人,或許是因為我和國中時期的我,也早已是不相干的兩人了吧?而我最喜歡的天心的作品,是與貓有關的那兩本,它們絕對是動物文學中的經典。

而橫亙於天心和小蝦之間的模糊地帶,或許就是我對這個世界仍然抱持的疑問與好奇吧?彷彿因為這樣的不可解,願未央而我記得,於是我也才能繼續把未完的路走下去。

加入 琅琅悅讀 Google News 按下追蹤,精選好文不漏接!
淡水河 紀錄片 電影 咖啡館 計程車 校刊 北極 房東 小品文 迷航 愛情

逛書店

延伸閱讀

章楷治/靠近一首詩

白樵/高速運轉的例外狀態

聯副/路寒袖主講〈我們的文學夢〉

聯副/2024 第1屆台積電旭日書獎徵獎 今日截止!

猜你喜歡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