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真的讓我們更自由嗎?其實背後藏著多少隱患?
●本文摘選自啟示出版/城邦文化出版之《車輛霸權:揭露不公平的汽車社會成本,走向安全與正義的交通革命》。👉 前往琅琅書店購買電子書,立即閱讀!
文/上岡直見
車輛解放了人類嗎?
曾經有一段時間,人們熱烈地期盼汽車帶來的行動自由能夠解放人類。汽車評論家折口透曾介紹汽車誕生之初的一則逸聞:
「社會寫實路線」文學巨匠埃米爾.左拉在19世紀末,在首次搭乘當時普遍認為具高風險的汽車後,被人們要求講述感想,他是這麼說的:「未來屬於汽車──因為它解放了人類。」當對汽車持反對立場的提問者繼續纏著他,指出汽車的危險後,左拉說:「那麼只要改良煞車就沒問題了。」誠如他所述,後來汽車技術的發展也確實將焦點放在引擎和煞車的改進上。
這個故事有趣的地方是,自從汽車問世以來,就一直有反汽車者存在,但更應該追問的是,在往後的一百多年以來,當時爭論的焦點:汽車帶來的危險性,真的有改善嗎?答案是儘管有部分改良,但汽車在本質上的危險仍然沒有根本性的改善。雖然日本交通事故的年死亡人數整體呈下降趨勢,但從1949年至2020年,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數累計已達到64萬,受傷者超過4,000萬。即使現在,像是卡車撞上小學生上學的路隊、或是明明行走在斑馬線上卻遭到失控車輛撞擊的車禍依然屢見不鮮。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WHO)2021年的報告,全球每年有135萬人死於交通事故,成為5至29歲年齡層的頭號死因。在報告之外,受傷人數大約是十倍左右。同樣來自世界衛生組織估算,每年有420萬人死於空氣汙染(單就室外汙染)。
雖然車輛廢氣並非室外空氣汙染的唯一原因,但以低、中所得國家為中心,幾乎全世界的人口(99%)都曝露在超過世界衛生組織空氣品質指南的建議值的汙染中。就算拿來與截至2022年1月的全球新冠疫情估計死亡總數550萬人相比,這個數字仍然不容忽視。
在歷史上,日本並沒有使用車輪作為人類移動工具的文化。平安時代的牛車是唯一的例外。武藏野美術大學工業設計專業的森江健二表示,相對於希臘神話中的阿波羅是駕著白馬拉的戰車從天而降,在日本卻沒有任何蛛絲馬跡顯示日本武尊將車作為移動工具或武器。德川家康在其遺訓〈御遺狀百條〉中,定下大海道寬六間(10.8m)、小海道寬三間(5.4m)、橫道和馬道寬二間(3.6m)、步行道寬一間(1.5m)的規範。據信,當時所謂的「步行道」僅供行人使用,不允許車輛或馬匹通行。此外,市區也禁止除了人力運貨拉車之外的任何使用車輪的交通工具進入。
在西方,馬車確實很普遍,但在明治時期的日本,卻因為馬車頻頻出入在原本無預期讓車輛進出的街道上,造成了相當多事故。在1873年(明治6年)由當時的司法省頒布的《違式詿違條令》(取締輕微犯罪的刑罰)中,有「駕馬車在窄巷中奔馳者」(第 43 條)和「欠缺顧慮地疾駛馬車以致驚擾行人者」(第 45 條)的記述,根據這些條款可以看出,在當時即使只是對行人造成驚嚇,也會被視為犯罪。律師井上善雄指出,相對於江戶時代和帝國憲法中具有的行人保護概念,反而是現在的法律對行人權利大加輕視、馬虎。
「強制用車社會」之形成
如今,除了大城市外,地區和人們的生活已經被以車輛使用為前提重構,導致許多人幾乎被強制性地使用車輛。人類依賴車輛的程度,甚至被拿來形容人類在能源上離不開核能的狀態。「就像不會有人因為車禍頻傳而說不再開車了,因為有核災風險所以要摒棄核能發電自然也是無稽之談」,像這樣的詭辯,在福島第一核能發電廠事故之前、之後,都不絕於耳。
任職於地球環境產業技術研究機構、能源工學專業的茅陽一在福島核事故發生一年後,將核能事故造成的損失視為平時發電的成本,其結果為全日本國民每人每年 1,500 日元,而同樣的計算方式下,交通事故造成的「成本」推估為每人每年 2,500 日元,並作出以下說明:
上述提及的數字會因為不同的估算方式而可能變動。然而,毫無疑問地,核能與機動車輛使用所造成的損失幾乎沒有太大區別。可是,我從未聽過有人提出因為交通事故會致人於死,所以不應使用車輛的論調。這是因為人們打從心底認為車輛是必要的,恐怕是覺得這點程度的損失和使用車輛的必要性比較起來,也是必須付出的犧牲。如果這樣,那麼想要讓人們接受核電,就讓他們覺得核能發電和機動車一樣重要就可以了。
●本文摘選自啟示出版/城邦文化出版之《車輛霸權:揭露不公平的汽車社會成本,走向安全與正義的交通革命》。👉 前往琅琅書店購買電子書,立即閱讀!
加入 琅琅悅讀 Google News 按下追蹤,精選好文不漏接!逛書店
延伸閱讀
猜你喜歡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