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曉樂/畢竟人們都是那樣的孤寂──《惡魔的女兒》導讀
文/吳曉樂
曾在網路讀到一篇文章,二十不到的女孩追憶她深陷憂鬱的日子,母親做了兩件事,一是牽回一隻狗,陪在她身邊,一是她母親絕不評斷她所發出的任何聲音。女孩發病以後,性情大變,時而恍惚,時而刻意地在任何場合發出聲音,呻吟有之,歌聲有之,絮語有之,她的母親就只是聽著(女孩確信母親耳朵沒壞),似乎視為再也自然不過的背景音。有那麼一天女孩終於走出幽谷,重返普通人生。她認為自己就是把從前想吞在肚子裡的聲音,都給發完了。而她從母親的反應明白了這件事並沒有錯,於是她好了。我被這個故事裡的隱喻吸引得轉不開思緒、浮想聯翩,神話裡混沌開竅,七孔流血至死,耳聰目明的吾輩人族怎麼不傷筋動骨地活下去?
這就是《惡魔的女兒》方亭亭的疑難。整本小說,以醫生的「診療記錄」與患者交回的「手記」所構成,從頭至尾,空間侷限於診療間,兩名女子是唯二角色,其他人物的形象僅能透過這兩位女子的轉述。小說營造出極其私密的氛圍,十三次對話,讀者成了證人,見證方亭亭如何一點一滴地把自己從記憶中贖還。
第一次見面,方亭亭自陳,飽受失眠,偶發性失聰所苦而尋求精神科醫師的協助,試圖釐清緣由,而她很快地即坦白,自生母病逝,她就成了生父逞慾的對象,她經歷了一場不亞於核爆與集中營的災難,自此每一天都成了餘生,而一個兒童要怎麼承擔餘生如此世故的字眼呢?
到了這一刻,讀者身影與書中醫生重疊,我們宛若取得了繳獲的密碼本,能夠逐字翻譯那些普通的現象,失眠不再只是失眠,而是少女根深蒂固的逃亡;失聰也不再只是失聰,而是為了活下去,截去壞死的感官、防堵細菌反過來吞噬完好的身份。這幾年我們反覆申辯著記憶與認同之間如何連動耦合,方亭亭竟連記憶也取消,失憶的人如何從荒蕪中建立起認同?或者,正因無從認同,失憶成了義務一舉?
書名《惡魔的女兒》也內藏玄關,純粹讀為方亭亭受父親所累,或譯為方亭亭繼承了父親的濫慾,都不損其意,方亭亭周旋於與父親年紀相若的男人間,不問他們婚姻狀態,也不問這麼做可能,她引誘男人們以性看待她、認識她。她一再跟醫師重申,知曉她的祕密的人幾乎沒有不與她上床的。
仔細琢磨方亭亭的苦悶,我們或將察覺,在千禧年以前,世紀末以前,陳雪拋出一個至今我們仍沒有多少進展的問題:兒童有多少「性」的可能。方亭亭回憶童年時的自己,對父親的求歡竟然懂得反應。她事後把這一切錯解為「不知恥」,殊不知這兒的不知,在孩童的意義上,是「不知為不知」,宛如胡淑雯在〈浮血貓〉說的,「她不知羞恥。假如她不怪罪那個人,大人們會說,是這女孩自找的」。而這場精神的戰爭,我們自然也不能略過女醫生的角色,她的觀察力十分敏銳,除此之外,她顯少對一個人的表象照單全收,相反地,她似乎很明白,滅頂之人往往很安靜。
這些特質不僅僅是精神科醫師,好像也很適於安放一位小說家。我們在對話之中,洞見了真實與虛構,主觀與客觀,意識與潛意識之間的緊張關係,時而相互補充,時而相互拮抗,在呢喃與鏡照般的對話,動人至深之處在於,方亭亭也親身示範了,要重新長出身體是很困難的,方亭亭屢屢質疑起種種努力無非徒勞與虛妄,甚而殘苦自問,是否只是信了另一個更得體的謊言。
但她卻沒有自治療中抽身,她以前進三回倒退兩步的緩慢速率,把人生翻過新的一頁。為什麼呢?方亭亭意志灼然,我們又怎能錯過醫師的真心,「我一直最不願意的就是去干涉別人的生命,因為這不是我應該,也不是我有權力去做的,而我內心真正最誠實的想法呢?我只是希望可以一直陪伴她而已,就像我希望有人可以一直在我身邊陪伴我一樣,畢竟人們都是那樣的孤寂。」
回到文章開頭母親與女兒的故事,沈默不一定總是金,而是毒蘋果,我們必須咳出沈默才可以過起生活。演講最後為什麼我們老是千篇一律地說thank you for listening,有人傾聽永遠值得感謝,明明說話的你也累了。明明很久以前人們更習於閉上嘴巴傾聽環境的變動因為他們相信生命說話時必然是極小聲的而我們並不能驚動。
方亭亭以為女醫師會逕自給她一個病名、對症下藥,女醫師並沒有,她不斷地聽方亭亭說話,直到她們一同抵達了很久很久以前的祕密,這一次她們能更動前人留下的偽史,重擬新局。艾莉絲・孟若自陳她小時候看《小美人魚》被嚇哭,從此希望以小說創造一個世界,讓其中的女性以本來的面目被愛,而我以為這與《惡魔的女兒》幾乎是同樣的一回事。
加入 琅琅悅讀 Google News 按下追蹤,精選好文不漏接!
逛書店
延伸閱讀
猜你喜歡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