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意插畫聖經
畫面即故事──線條、色調、色彩,畫出情趣動人的7堂插畫課
安德魯•路米斯 著

定價880元 電子書 67折:590

大約十年前,我剛開始學習電腦繪圖,接觸到的第一本專業美術書籍就是路米斯的《人體素描聖經》(網路上流傳的原文版),後來到畫室學畫,老師引用《素描的原點》裡部分章節作為講義,教授我們透視法則,而這次即將出版的《創意插畫聖經》,我也曾把看不太懂的部分拿去詢問老師,在我學習繪畫的過程中,一路走來都是看著路米斯的系列著作研究學習的。身為一個繪畫學習者,安德魯.路米斯這個名字對我來說確實意義重大。沒想到居然有一天能為路米斯的著作撰寫解說,實在是受寵若驚。在此感謝大牌出版邀稿,也謝謝向出版社推薦我的簡忠威老師。

在我看來,《素描的原點》講解的是詳細的透視法則,在迷戀光影色調前應該先學會以線條建構形體。而《畫家之眼》記載了路米斯對美的看法,如何利用畫家看待事物的方式去找出比例、韻律、並則歸納出畫面色塊,提升整體感。《人體素描聖經》如同書名所說,人體是畫者一輩子的課題。那麼《創意插畫聖經》這本書在討論些什麼呢?

▌「掌握基本」才能畫出與眾不同

路米斯在本書的前言直接點明,《創意插畫聖經》是針對已有相當繪畫基礎的讀者,並非初學者取向,內容稍有難度。因此我想在這篇解說中,稍微介紹一些書中的重點與我的看法,或許可以為一些在翻閱本書時感到困惑的讀者,提供一點不一樣的切入點。

書中反覆提到「設計圖樣和布局」,我認為實際上就是構圖的方法。路米斯在「PART1線條」的章節裡,提出我們可以用線做出畫面中隱藏的視覺引導,以及將物件「塞」在幾何圖形中的方法,其實都是提示了「線」是訓練造型──輪廓控制能力的重要關鍵。當我們可以駕馭線條時,才能夠依照畫面的需求去簡化物件的輪廓,使畫面中出現更多直線、曲線、方形、三角形,而不是被現實的物件完全牽著鼻子走。

舉個例子,本書29頁第一格,「孩子們圍繞著母親聽故事」的構圖可以透過將輪廓整理成數個三角形來製造畫面的統合感。透過線條訓練出來的輪廓簡化能力,再以「PART2色調」章節裡談到的「四種基本色調方案」,調整畫面中不同物體的明暗關係,變成黑、白、灰、深灰四種色彩的大塊面組合後,畫面的「圖樣」就產生了。

我們在設計圖樣時,關注的大多是色塊之間的疏密聚散關係形成的抽象效果,就像是在觀賞水墨或書法,有時只是單純的飛白筆觸配上一些潑濺紙上的小點,就可以讓人覺得畫面很舒服。但是這抽象圖形又似乎能夠表達出某些具象的劇情故事,明明只是黑白灰的幾個色塊,經過畫家設計編排後卻好像有個黑色頭髮的女子穿著白色衣服坐在畫面中(請見91頁)。

▌速寫就是思考!

這時我們似乎是在抽象和寫實之間徘徊,同時看到具體的故事劇情,又欣賞著良好的抽象色塊關係。有經驗的畫者們必定能理解這種概括出畫面的能力需要多少磨練才能做到。同時,因為畫面的色調經過簡化,我們在構思畫面該是「黑襯托白」或「白襯托灰」的色調方案時也會變得清晰。

當畫面中可用的色塊只剩下黑、白、灰、深灰時,正是考驗畫家的畫面組織能力:哪些地方要歸納為黑色?那些部分屬於白?是否需要將白色旁邊的淺灰色塊調整成深灰以突顯白色?透過這種「組合不同明度形狀」、「主觀強調想要營造的色調」的方法,可以推出許多種速寫方案,而其中可能會有一、兩種色調出現的效果讓人驚喜。套句路米斯的話:在真正著手實驗之前,永遠不會知道題材藏有哪些可能性。換句話說,速寫就是思考!

我在創作時也常從設計圖樣開始,我會盡量在這個階段測試不同的可能性,花費的時間可能和完稿一樣多。這實際上也可以算是作者在作品中「表現自我」的一種方式,良好的形狀處理一向是高明繪者必須具備的能力。另外,路米斯示範了幾個針對不同媒介廣告插畫的製作流程,從角色演技與戲劇化的動作,到畫面編排是如何從草圖逐步定案。

▌「構思方法」的價值歷久彌新

儘管因為時代演進,我們創作的媒介和過去有所不同,但「構思的方法」始終是有其價值存在。每次重翻路米斯的著作,我都會得到新的啟發,有些曾經無法理解的內容,在一段時間後重新翻看,發現是字字珠璣,相信各位讀者應該也會和我有同樣的感受。

我希望你能夠把這本書當成個老朋友,時不時的就回來和他聚聚。總是會有新理解與想法的。 藝術,是從何而來;你的藝術,要往何處去?

形體原理──插畫的方法基礎

無論畫家採用什麼題材或使用什麼媒介,只有一個具體堅實的基礎能夠寫實地詮釋生活——重現現有形體的自然外觀。我不敢宣稱自己最早觀察到構成這種方法的真理。你會發現那些真理體現在所有美好的藝術作品上。它們早在我提出之前就已存在,只要有光線,也會繼續存在下去。我只嘗試整理這些真理,讓你在為所有工作研習和實作時能派上用場。我將這些真理稱為「形體原理」。這個原理是本書所有內容的基礎;我期望你從此以後都能學以致用。我們就從定義形體原理開始:

形體原理是表現形體在任何時刻下的外觀,觀照到它的照明、構造與質地,連同物體和環境的真正關係。」

這段定義究竟是什麼意思?任何圖畫要讓既有形體呈現出令人信服的錯覺,必須先表現光線在形體上的情況。沒有光線,形體就不存在。我們關注的形體原理第一條真理就是:必須立刻判斷我們處理的是哪一種光線,因為光線的本質、特性,以及來源方向,將影響形體的整體外觀。

如果沒有光線就不可能表現形體,換句話說,形體是因為光線而讓人得以看見。明亮的光線產生清楚明確的光、中間色調,以及陰影。漫射光(diffused light)如陰天的天光,會產生柔和的效果,以及從亮到暗的細微漸層。在工作室裡可產生同樣的相關效果,人造光線可產生清晰的效果,自然的北面白晝光(north daylight, 最適合繪畫的光線)可創造出柔和的漸層效果。

因此,光源的方向或位置就決定了哪些塊面(plane)是亮面、中間色調,或者陰影。質地在直接或明亮的光線下,比在漫射光下更為明顯。形體的塊面在燦爛明亮的光線下也更為明顯。

這就引導至下一個真理:形體最光亮的區域位在與光線方向最接近直角的塊面。中間色調則是位於斜對著光線方向的塊面。陰影是與光線方向平行,或在光線以外的塊面,因此原始的光源無法照射到。投影(cast light)是光線被攔截的結果,攔截光線的形體形狀會投射在其他塊面上。在漫射光中,幾乎沒有投影。而在明亮的光線或直接光線下,一定都會有投影。

所以我們可以看到,光線的種類直接影響處理題材的方法以及最終結果。清晰度較低的漫射光或全面性光線(over-all light)最為棘手。要「明快俐落」,就用直接光。要柔和簡單,就用天光。直接光產生對比,天光產生相近的明暗。直接光產生更多反射光,這在陰影中最為明顯。反射光照射到陰影的量決定了明暗度。光線照耀到的所有東西,都會成為反射光的次要光源,並如同原始光源一樣照亮陰影面,與該反射光成直角的塊面成為最為明亮的一面。

光線只可能以一種方式發揮作用。光線直接明亮地照在頂端塊面上,之後環繞著形體滑落到其他照耀得到的地方。不過,在陰影中,光源沒有那麼明亮,反射光永遠也不可能跟原始光源一樣亮。因此陰影中不會有任何區域比光線中的區域亮。

因為這一點而失敗的畫作尤其難以補救。光與陰影的區域必須加以簡化,並以最少的明暗繪製。目的是要將所有照射到光線的區域結合成一組,而陰影區域則成為另外一組。如果兩組明暗沒有明顯區隔,無論造形多好或畫得多漂亮,題材都會失去立體感和形體。畫作失敗的原因大多也是因為沒有機會表現簡單的光影。光影關係會因為放入好幾種光源而被破壞殆盡。因此,原本應該以中間色調和陰影給予形體真實特質的地方,卻因為加入其他光源而喪失功能,導致明暗成了中間色調、強光以及重點強調的大雜燴。陰影區不可能有白色。光亮區也幾乎不可能有純黑。保險的做法是將所有光亮區處理得比你眼前所見更亮些,所有陰影區都更暗一些。或許得到的結果會比相反的處理方式好。

圖畫中的所有形體都應該像是由同樣的光源照明,而且彼此互相照射。這並非表示光線不能朝不同方向傳導,例如一盞燈周圍的光線,兩扇窗戶的光線,反射光……等等。但那樣的光線必須是光線的真實效果,諸如日光、天光、月光、曙光、人造光等,呈現實際的效果和關係。只有從生活中研究真實的樣貌,或是從照片中觀察,才能學會正確處理光線的方法,那是無法捏造的。捏造的光線照明會破壞畫作中的其他優點。

所有在特定光線下表現的東西,彼此的色調和明暗有一定的關係。如果這種關係沒有掌握好,形體就不可能符合真實。萬事萬物都有自己「本身」的明暗,即是表面的色調是介於從黑到白這個尺度的某一點。明亮的光線會提高明暗度,昏暗的光線會降低明暗。但光線也同樣會提高或降低周遭所有事物的明暗,因此主要題材本身的明暗,跟其他明暗維持一定的關係。不管在什麼樣的光線下,與周圍物體相較,較亮或較暗的程度都維持在固定的關係上。舉例來說,一件男襯衫可能比西裝外套亮許多。無論在什麼光線下,這個關係都維持不變。因此,不管是深度陰影還是明亮光線下,都不能改變這兩者之間的明暗差異。重點是兩者的明暗度不管是提高還是降低,都必須同時進行,以維持差不多的明暗差異。物體彼此之間的關係永遠相同,無論是在光線還是陰影之中。

單一光線來源最適宜我們的目標,並能產生最理想的圖畫效果。這樣的光源也給我們反射光。我們可以用個反射體(通常是一塊白板)反射原始光線,產生漂亮的效果。而這會在陰影側產生作用。

明暗關係在自然光下比任何光線更為正確。陽光和日光是真實表現形體的完美光線。所有照明技巧都不可能超越。

過度造形(overmodeling)源自不正確的明暗。如果我們為了勾勒形體外形而誇大明暗,用盡了從黑到白相當有限的範圍,那就沒剩下適合陰影的低階明暗可用。圖畫會變得呆板缺乏生氣,因為我們使用了不屬於光亮的明暗,無法建立應有的關係。反之亦然,如果我們將光放進不該有光亮的陰影中,就破壞了完整的光與完整的陰影之間的整體關係。

大面積的形體使題材主體呈現立體外觀,而非流於表面的形體。細碎而複雜的形體必須降為陪襯,維持主要形體的完整立體。舉例來說,皺褶可能會破壞基本形體的效果而使畫面顯得破碎。只要畫出表現形體以及布料自然垂墜的皺褶即可,不必因為模特兒的衣服上或是照片裡有出現皺褶,就鉅細靡遺地全部畫出來。

最好的圖畫只用到幾組簡單的明暗。這一點稍後會再談到。

構成圖畫的是設計圖樣,而非題材或素材。藉由設計和布局安排,幾乎任何題材都有迷人之處。表現手法比主題更重要。

同樣的形體透過細心安排照明,可有各種變化。只是並非什麼光線都可以。必須實驗數次之後挑出最好的。在清晨或黃昏光線下顯得秀麗的風景,正午時分可能呆板無趣。一個迷人的頭像在粗劣的光線下可能顯得醜陋。最好的辦法向來就是選擇容易挑出大塊簡單形體的光線,而不是光影太過破碎的形體。

光亮與陰影本身就會產生圖樣。最平凡的題材若交織光影圖案,也能產生藝術感。

物體之間的明暗關係會產生圖樣。舉例來說,一個黑暗的物體緊靠著明亮的物體,兩者都以灰色的底色為背景,那就是圖樣。可以安排明暗度相近的組件相鄰,或是相反,選擇明暗對比的組件相鄰;前者有烘托的效果,後者則是重點強調。題材的規劃或構圖,就是處理特定組件的明暗關係,是「聯合」還是「對抗」。這就產生了「圖案」(pattern),可以進一步和光線結合。

所有圖畫基本上不是光、暗、與介於中間的色調布局,就是線條的布局。作畫題材無非是色調或線條的表現方式。可以兩者結合,但離不開其中一種。如果不瞭解色調關係,就不可能讓主題有「存在」的感覺。

線條是輪廓;色調是形體、空間,以及第三次元。這一點要牢記清楚。

不可能將所有組件的輪廓通通清晰分明地表現,還能產生空間感。大自然中的輪廓線會若隱若現,和其他區域交錯或迂迴穿插。如果整個邊緣始終鮮明清楚,不可避免會變得緊貼平面,失去空間感,或邊緣躲在另一個邊緣後的感覺。邊緣稍後會有更仔細的討論。

基礎原理應用在所有媒介都是一樣的。每一種媒介都有本身固有的特質。一旦嫻熟掌握形體原理,就只有材料的獨特性質還需要精通。使用各種材料表達尖銳的邊緣、柔和的邊緣、光亮、中間色調,以及陰影,純粹是技術問題。但就表現形體來說,所有媒介基本上都是一樣的。

陰影中最黑暗的部分,出現在最靠近光的地方,介於光的中間色調和陰影中的反射光。這就是插畫家所謂的「過渡」(ridge)或「明暗交界線」(hump),也是最重要的。這個做法可以讓陰影發光,形體完整。

形體原理是協調所有處理線條、色調與色彩的因素。

本書是以形體原理編排,因為這個原理會進入你在插畫領域所做、所看的一切。我們會陸續清楚解釋原理的各種應用。建議不時回頭看這些基礎原理,因為這些是你多數問題的解答。

藝術,是從何而來;你的藝術,要往何處去?